骨干教师考核标准
骨干教师的考核通常围绕师德修养、教学能力、科研水平、示范作用等方面展开,不同地区或学校的具体标准可能有所差异,但核心框架相似。以下是综合各地政策的考核要点:
一、考核内容与权重
师德修养(15%-20%)
政治立场坚定,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无违法违纪记录。
师生评价良好,师德师风堪为表率。
教学能力(20%-30%)
完成规定课时量,教学质量高,学生评教成绩优秀。
承担公开课、示范课或教学竞赛(如获县级及以上奖项)。
科研与成果(15%-20%)
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,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。
开发教学资源(如校本教材、课件等)。
示范引领(15%-20%)
指导青年教师成长,参与“师徒结对”或教研活动。
在区域内开设讲座或培训,推广教学经验。
其他要求
完成继续教育学时(如乐昌市要求240学时培训)。
参与学校管理或学科建设(如担任教研组长)。
二、考核方式
专家评审(70%):由教育部门或专家组根据材料量化评分。
民主测评(30%):通过述职、同事及学生评价综合评定。
三、特殊规定
年龄限制:部分区域对教坛新秀(≤35岁)、教坛中坚(≤50岁)设年龄门槛。
免考条件:如已获市级以上荣誉或完成高层次培训的教师可简化流程。
如需了解具体地区的考核细则,可查阅当地教育局文件。